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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股票投资理财
标题摘要内容
成为一位成功的股票投资人,你必须做到下述三点:第一,获得炒股的基本知识;第二,制定切实可行的炒股计划;第三,严格按照这个计划实行~

投资顾问服务协议(通用)

www.gphztz.com | 作者:吴老师15050108135 | 发布时间: 2022-10-15 | 1179 次浏览 | 分享到:

应按如下时间要求及时更新向投资者披露的产品信息及材料:

(1) 如当前金融产品的相关信息已向投资者披露的,乙方应在收到

甲方提供的变更信息后的【1】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新向投资者

披露的当前金融产品信息及材料;

(2) 如当前金融产品的相关信息尚未向投资者披露的,乙方应于信

息变更完成后向投资者披露。

4.2.6 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对金融产品合格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的规定以及金融产品《产品说明书》要求的合格投资者资

格条件等规定,做好投资者身份识别及适当性管理,并应承担合

格投资者甄别的最终责任。乙方应自行独立对投资者的资信、风

险承受能力和认购资金来源进行尽职、审慎判断,确保投资者为

符合甲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及拟投资资产要求的投资者资格

条件的合格投资者。确保单一金融产品非公开发行且投资者不超

过200人。

4.2.7 乙方在开展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应收集并向甲方传递投资者有

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信息。

4.2.8 如投资人身份有效证明文件信息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新

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信息。如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时,乙方应当重新进行投资者身份识别,并将有关身份证明资料

信息及时传递至甲方留存。

4.2.9 乙方应根据所受托的金融产品的风险性质,向投资者充分揭露金

融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按照金融产品披露的信息,客观介绍

所推介的金融产品及有关业务办理程序,对金融产品相关文件中

的风险提示内容应逐一向投资者做充分的提示及说明,并在投资

者确认理解且同意拟投资金融产品的风险后要求投资者签署《合

格投资者风险认知书》。乙方不得对金融产品的相关风险、投资回

报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不得提供任何超出金融产品披露的信息范

围的解释或说明。

4.2.10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标、标识、装潢设

计等任何知识产权。

4.2.11 乙方及其指定平台不得对金融产品进行公开宣传。

4.2.12 相关法律法规、甲方相关管理办法及交易规则,以及本协议约定

的其他乙方义务。

5 甲乙双方的共同义务

5.1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投资者身份识别和投资者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相关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投资者身份识别制度、投资者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投资者风险等级划分制度、

反洗钱工作保密制度,勤勉尽责,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确保各环节符合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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